近日,绵阳交警部门宣布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警告而不予处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网民纷纷点赞交警的这一举措是执法领域的一种新尝试,旨在在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服务之间寻求平衡。
其实,四川绵阳交警出台这样的规定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五一期间,当地官媒就报道过当地交警对外地牌照如发生轻微交通违法都不再进行处罚。本次在中秋国庆节其间的这个做法是过去的延伸举措,此举受到舆论好评。
据报道,9月23日,绵阳公安交警发布消息称,“只警告不处罚”具体包含以下五类情形:1、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3、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放置临时号牌的;
4、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或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内借道通行的;
5、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初次误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
此外,我们还从新闻中获悉: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五类交通违法行为,绵阳公安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未造成交通拥堵,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轻微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方式执法,不予处罚;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影响其他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只要车主及时纠正违停行为,可不予处罚;除了四川绵阳,全国也有部分地区对节假日期间的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已形成相关制度性安排。如甘肃山西河南等地都宣布在辖区内有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措施:对外地小型车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行驶等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微评:多地交警宣布对部分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体现执法温度交警宣布对部分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其作用无疑是正面、积极的。从执法温度的角度来看,绵阳交警只警告不处罚的方式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一面。以往,交通违法行为通常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危机。而绵阳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无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彰显了执法者的温度和善意,有助于增强公众对交通法规的认同和遵从。其次,从执法效果的角度来看,绵阳交警只警告不处罚的方式实际上也有其独到之处。一方面,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效果。对于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仅仅是警告便足以让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达到规范交通秩序的目的。另一方面,这种做法还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交通法规的信任度,进而提高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其现实意义是,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来看,绵阳交警只警告不处罚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它提醒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人性化服务,将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和遵从度,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这种做法也有助于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为公众创造更加安全、便捷、和谐的出行环境。
谢歌说事认为,绵阳交警只警告不处罚的方式体现了执法的温度、效果和社会意义。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未来,我们应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推动人性化执法与服务的发展。同时,加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水平,让交通出行变得更加安全、便捷、和谐。